2014年5月23日 星期五

mekenn教你玩創意 --- 由創意到專利

何天華老師講授專利寫作及專利侵權
老師有在講   同學要仔細聽

A+B=C

何天華老師在教導專利時,告訴我們專利可以是A+B=C,不需要去發明,因為發明的過程是相當艱辛的,我們可以利用A.B都是專利的產品,但經過組合後變成C,而C也可以申請專利,只要是市場上目前還沒有的,或是將別人的專利缺點進行改善,這樣也都能符合申請新型專利的條件。另外一個概念是申請專利不是要告人用的,因為我們不是要靠告人賺錢,甚至我們可能告人後變成被告,反而賠更多錢,就像法律是保護懂的人,不是保護好人或壞人這樣的區別。
例如好神拖的例子,誰沒用過拖把,誰沒用過洗衣機,而洗衣機的脫水功能就是利用離心力的原理,將水份從衣物內給排除,而達到脫水的效能,發明者只是想拖把要擰乾,但是面上已有需多方式及工具,但都不符合作者所需,故將脫水機離心力此一構想,化為將小型脫水機的想法,將拖把利用離心力進行脫水,沒想到一炮而紅,造成千萬億萬的身價出來。
這世界上最賺錢的專利之一是什麼?其實是大家都想不透的,就是平時的文書工具“迴紋針”,當初只是因為文件沒辦法固定會散落各處,所以作者想了一個方式,就是用鐵線繞成目前的迴紋針型式,以達固定的功用,就讓發明者賺進不少錢,由此可知,專利就是把自己的不便,轉化成方便,而這個轉變的過程,是別人所沒想到的,就能申請專利,或是將別人所想到的更進一步的提升,達到更有效的改善,也是符合專利的申請。
專利原本的概念,公開技術讓人能夠改良,讓技術更棒,以專利申請面而言,單純只是A+B,C的進步性可能會受到挑戰,新型雖無實審,但是日後仍需要申請技術報告,沒有技術報告的新型專利,猶如未出鞘的寶劍,以實施而言,C產品上市後,要注意不被A或B告侵權,因此,C產品要上市可以先進行迴避設計,或是跟A、B談授權吧,降低可能的風險,可能對公司而言是最佳的保護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